2022年天津自学考试《行政组织理论》备考重点十四

发布日期:2022-07-11 09:38:50 编辑整理:天津自考网 【字体: 】   【自考招生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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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津自学考试《行政组织理论》备考重点十四(图1)


        71、当代国外行政组织编制管理的概况(特点、主要趋势)有:


  ①行政编制管理范围和对象限于各级行政机构,不包括国家立法、司法机构,更不包括各党派和人民团体的机关编制。②在国家三大权力系统的政治结构中,编制管理由政府行使,但同时受到立法、司法机关的制约,重要编制法规主要由立法机关制定。③政府负责编制管理的机构规格级别高,直接对行政首脑负责。④重视和强调职位设置和职位分类的工作,将编制管理建立在职位结构体系的基础上。⑤努力修正和完善编制法规,包括编制立法、编制司法和行政性的编制法规,保证编制的权威性、法制性和有效性。⑥重视新方法、新手段的研究与运用。如核实编制的指数法、分类法及其他各种方法的综合评价和运用,以及将计算机、微缩技术等引入编制统计和编制档案工作等等。⑦对中央政府机关的编制员额和领导职数控制很严,均有法定文件规定,不得擅自突破。⑧以经济预算为手段,约束编制的膨胀。采用定员预算、定开支、超支自负、节余提成自用等手段激励各级组织控制编制增长。⑨加强编制管理的咨询、调研和反馈部门的配套建设。


        72、行政组织编制设计的基本原则


  (1)职能决定原则:职能必须依靠人来行使和发挥,职位的设置就是为了完成机构的职能。必须对职能进行科学的安排,剔除不合理的职能,再对保留的职能进行逐步分解,将其编制成一个协调的职能体系。

  (2)职位设置原则:只有赋予特定职位以相应的权力和责任,才能保证组织目标的落实,才能体现编制管理的作用,为此首先要按照职位分类的原则对行政组织的职位进行设计。为此,首先要对各单位的工作进行系统的调查,确定各单位应该有的职位和各职位的权责关系;然后,要根据该单位的各个职位、职位,配置其所需的不同资格的各种人员,人适其所。

  (3)协调平衡原则:编制的设计必须坚持行政组织内外协调平衡的原则。在行政组织内部,要保持各部门、单位、层级之间的协调平衡;在行政组织外部,要使行政组织的编制与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相平衡,与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及速度相平衡。

  (4)动态调整原则:由于社会在不断发展变化,所以编制的制定不可能是永恒的;同时编制的稳定又是行政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条件。为了兼顾编制的稳定性和变动性,在编制设计中必须规定每隔几年要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整,同时允许平时作一些局部的调整。

  (5)精简节约原则:编制精干是行政组织运转灵活、效率高的一个前提条件,为此,必须以经济手段管理编制,尽可能地节约人力、物力、财力。

  (6)依法管理原则:必须使编制的确定、执行、监督和控制都以法律为依据,用法律手段管理编制,保证编制的规范化和权威性。


        73、我国行政编制具体管辖的类别有:


  ①行政组织编制,即国务院所属的整个系统,以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整个行政系统的机构及其人员编制。 ②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的编制。③中国共产党各级委员会的领导机关的编制。④各民主党派的中央与地方的各级委员会的办事机关的编制。⑤各级人民团体的领导机关的编制。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的办事机关的编制。⑦特殊编制。包括:专项编制,即规定使用对象和范围的编制;单列编制,即属于国家正式在岗职工,但不属于国家一般编制管理对象的人员编制;临时编制,即根据单位工作性质、工作内容的临时性而暂定性的人员编制;机动编制,即在编制总额中留出一定空余编制,以备某单位急需增减编制时使用。


        74、行政组织编制设计程序


  编制方案从设计到批准实施的流程,应以调查研究为基础,自始至终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编制设计程序,一般而言有四个阶段:

  (1)发现问题,确定目标。首先要发现现有行政组织中的问题,只有发现了问题,才能知道我们的目标是什么。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就可初步确定编制设计的目标了。目标就是解决问题,就是消除差距所要达到的预期结果或指标。制订目标包括以下内容:设计目标体系;既要设计中长期目标,又要设计目前可以实现的目标,要将目标的需要和现实的可能性结合起来;将目标尽量数量化。

  (2)拟制方案,分析选优。拟制方案,就是拟定达到目标所要采取的步骤与方法。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再制定方案。一般而言,制定方案要分三步走。第一步是尽量设想出各种可能的方案,求全而不求细。第二步是进行初步筛选和具体设计,要设计方案的具体步骤和措施,设计出这些措施的具体环节。第三步是评估分析,最后选优,注意分析方案的优越性与其可行性。另外还要注意处理好办公手段自动化与人员编制配备的关系。

  (3)试行实施,反馈调整。方案确定后,先局部单位试行。试行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完善方案。这个阶段的基础仍然是调查研究,收集反馈信息。编制方案制定者在收集信息反馈时,切忌感情用事,只喜欢报喜的消息,不喜欢报忧的消息。其次,由于这种信息反馈工作是处在设计方案的过程中,因此,要求信息反馈要快、及时,否则就影响方案的进度。在反馈信息的基础上,对原方案进行修正、补充,达到完善方案的目的。

  (4)依法呈报,核定实施。在完成上述三个阶段后,编制设计方案工作基本结束。在最后完善的方案基础上,按照编制报批程序法规,上报给有关部门批准实施。上报的材料要全面,论证要充分,分析要准确,文字要简易。一般包括如下的资料:项目任务书、调查报告、原始资料整理、可行性分析报告、论证意见书。


        75、行政组织编制单元设计依据


  行政编制单元设计依据是微观层次的定编,包括各个部门机构与机构内编制设计的依据。

  部门设计依据是根据各地实际业务需要设置机构,切忌同级政府之间互相攀比,增设机构;要将业务性质的种类与数量大小相结合;上下级业务对口,但机构不一定对口;根据机关不同的性质核定编制。

  机构内编制设计的依据是以最小的职位(精简精干)完成最大的工作量,既要事事有人做,又要人人工作满;尽量将业务相同的工作任务交给一个具体单位或一个人去完成;员额的结构要合理,避免人员之间的力量互相重复、干扰、抵消,从而使管理混乱,不能协调配合。


        76、行政组织编制审批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了行政机构设立的审批权限和具体程序。

  行政编制审批的要求是:

  (1)依法进行审批。根据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编制法、编制审批程序法,以及辅助这些法规执行的方针政策,决定审批的内容是否合法合理。

  (2)应该设置一个具有权威性的编制管理机构负责编制的执行,并将其纳入编制法规,任何其它首长个人都不能代替这个机构自行审批编制。

  (3)审批工作应根据编制程序法严格执行。编制程序法应规定整个编制方案的制定到方案的实施程序。各级政府编制的增加,只能报上级政府主管编制的机构审批;本级政府的编制管理机构,只能审批同级政府编制的内部调剂、划转问题。

  (4)应严格执行编制程序法中有关编制管理的纪律。凡是违反法规擅自改变机构人员编制者,按照编制程序法给予不同的处分。


        77、编制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为使编制管理工作规范化,必须做到:

  (1)标准化。根据设计的原则和依据,制定出各个层级的行政组织人员编制的总额、机构总额、各种人员比例结构、动态调整幅度等四项编制标准。

  (2)程序化。行政编制工作应该按照其客观的系统性,制定出一套相互衔接、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完整的编制工作程序。这个程序要简单、明确、具体,以达到科学、高效地完成编制工作的目的。

  (3)制度化。编制管理的制度化,就是将编制工作的要求订成规章条例,使之规范化,成为一种人人都要遵守的严格的、统一的、稳定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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