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天津市自考考试转考时间安排

发布日期:2022-03-01 10:05:47 编辑整理:天津自考网 【字体: 】   【自考招生老师微信】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申请时间
  2021年11月30日12:00—12月7日17:00,逾期不予办理。
 
        一、考籍转移的范围
       (一)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同区或不同专业的考籍,可以相互转移。
       (二)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籍可以相互转移。
 
       二、考籍转移的条件
       考生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办理考籍转移手续,转出专业课程必须与转入专业现行开考计划课程名称完全一致、学分不低于转入专考试计划中的课程学分。
 
       三、考籍转移的具体办法
       (一)本市考籍转移
       1、在本市不同区或不同专业参加考试并取得课程合格成绩者,应将考籍归并到申请转入专业的考籍档案。
       2、 在本市范围内办理考籍转移手续的考生,请登录招考资讯网站(www.zhaokao.net)进行网上申请(具体流程参见“考生服务系统操作指南”),申请成功后,由区县考办及市考办审核合格后予以通过。
       (二)省际间考籍转移
       1、 考籍转出
       (1)考生申请考籍档案转出时,如同一次转出的学科成绩分别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准考证号的,请先在网上申办并档(即:将各科成绩合并到同属于一个准考证号)手续。 否则,成绩将无法转出。
       (2)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3)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4)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5)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 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 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以上是“2022年4月天津市自考考试转考时间安排”的全部内容,关于更多天津自考资讯,请关注《天津自考网微信公众号》或者点击在线咨询 >>

本文标签:天津自考 转考规定 2022年4月天津市自考考试转考时间安排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zikaotj.com

本文地址:http://www.zikaotj.com/zhuankao/34855.html



《天津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天津自考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