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考自学考试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专升本)等22个专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9 10:46:33 编辑整理:天津自考网 【字体: 】   【自考招生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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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为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理顺学历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规范管理总体要求,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学士学位授予管理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以下简称《开考专业清单》)中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等22个《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专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区、市)及军队考委应自2022年7月1日起,停止接受以上专业的新考生报名。


二、自2026年起,不再颁发以上专业毕业证书,未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具体方案由各省级考委及军队考委制定。
请各省(区、市)及军队考委根据本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妥善安排处理此次专业停考事宜,通过多种渠道及时通知考生,充分保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稳妥做好停考过渡。

附表: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专升本)等22个停考专业一览表


关于停考自学考试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专升本)等22个专业的通知(图1)


来源: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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