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半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前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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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2025年4月12日至13日,考试时间:9:00-11:30,14:30-17:00。入场时间因安检工作需要,请考生在开考前45分钟到达考点接受安检。根据考试管理规定,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4月1日至13日(其中1日至10日每天8:30至20:00系统提供服务;11日、12日、13日系统24小时提供服务)。
二、注意考试当天天气 受强冷空气影响,4月11日至13日我市将出现大风降温天气,阵风可达10~11级,气温下降8~12℃(最高气温下降明显),11日下午至12日将有沙尘天气。请广大考生提前做好赴考规划,注意添衣保暖和出行安全。同时,关注最新天气预报,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路线,确保能够准时到达考场,顺利完成考试。
三、安检须知 1. 考试违规物品包括影响考试公平、危害安全的物品如手机、智能手表、无线耳机等,以及管制器具和考试内容相关材料。考点将为每个考场配备钟表。2. 考生不得携带手机、书包等非考试用品进入考点,需按要求存放。3. 考生需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安检,不得妨碍职责。安检全程录像。4. 考生需自行消除随身物品对检查的影响。5. 考试违规物品不得入场,疑似作弊器材按考区要求处置。6. 对使用轮椅、拐杖或申请残疾便利的考生,监考员将安全前提下安检器械。7. 安检设备无法检查的考生须提前报备并出具证明。8. 安检警报需解释并交出物品重新检查。9. 重复报警或可疑情形将由多名工作人员排查。10. 考生离场后再次入场需重新安检。11. 拒不配合安检的考生将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四、考生守则 1. 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扰乱考场秩序。2. 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不得携带非考试用品。3. 不得携带金属制品参加考试。4. 考生入场前须在《考场信息记录卡》上签名。5. 允许带入考场的用品包括2B铅笔、黑色签字笔、无封套橡皮等,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手表、计算器等。6. 准考证、身份证放置在课桌左上角,不得涂改。7. 迟到考生禁止入场,交卷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8. 收到试卷后需填写个人信息并抄写承诺书。9. 遇试卷问题可举手示意,不得询问试题内容。10. 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正确使用规定笔具作答。11. 考场内禁止交头接耳、偷看抄袭等行为。12. 考试结束立即停止答卷,按顺序排列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待收卷。13. 违背规则者按教育法处理,违纪信息记入诚信档案,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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